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东企业联合会(商会)(简称: 新疆广东商会),于2003年9月15日、11月20日、11月23日分别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协作办公室、自治区民政厅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成立。2006年11 月30日,商会召开第二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胡宜昌再次当选为第二届理事会会长。
商会成立五年来,紧紧围绕“搭建会员与会员、企业与政府、广东与新疆经贸联系的桥梁纽带”的职能抓建设;利用商会的平台和资源,紧贴商会“敦睦乡谊、团结互助、维权服务、促进交流、共谋发展”的宗旨积极工作;积极为新疆的经济发展服务,设身处地为广大会员企业做好服务工作;与广东省援疆干部(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哈密地区)建立密切的联系和友谊,受到粤新两省区的肯定,受到广大会员单位的好评。
目前,商会共有理事单位216家。会员企业大部分都是近十年来疆投资创业和经营发展的。商会会员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商贸、家电、建材、石油建筑、装饰工程、医药、服装、餐饮、电线电缆产品加工等行业,累计投资总额一百多亿。大部分会员企业集中在首府乌鲁木齐市,有30%的会员企业分布在全疆各地(州)。
商会成立以来,主要发挥了以下作用。一是引导广大会员企业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新疆经济大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投资兴业,积极为新疆的经济发展服务。二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来疆考察的广东企业和广大会员企业提供当地的优惠政策、项目信息服务,实现企业投资和当地经济发展互赢多赢。三是设身处地的为广大会员企业做好法律、政策、信息服务,积极为会员企业开展维权工作,当会员企业的贴心人。四是推荐企业规模比较大、有社会影响的会员企业负责人参政议政。目前商会担任自治区政协委员1人,担任新疆经济促进会常务副会长1人,担任地(州)市级政协委员(常务),工商联会长、副会长、执委8人。五是积极开展扶危救困活动,树立广东企业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去年七月份,哈密地区发生五百年不遇的暴雨灾害,商会组织和动员为灾区捐助价值300万元的面粉、大米、服装、家电等物资;今年2月份,乌鲁木齐商贸城德汇国际广场发生火灾,商会共为牺牲的消防官兵、受灾商户捐助21万元;今年四川汶川发生8级地震,商会组织捐款101万元。
各类企业共安排大中专毕业生、下岗职工、复转军人70000多人就业,年上缴利税上亿元。
新疆广东商会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恒昌大厦15楼A座
· 商会的性质
新疆广东商会是适应改革开放和西部大开发的需要,由在新疆参与开发建设的广东工商企业自愿组成的,经新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属于非营利性的服务、中介和协调机构。
本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驻西北办事处的业务指导下,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 商会的宗旨
建立新疆广东商会,旨在架起广东与新疆的经济桥梁,充分利用广东经济发展快和海外华侨多、经济实力雄厚的优势,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吸引更多的企业、更多的资金、更优秀的人才、更先进的技术来新疆投资建设,为开发新疆、建设新疆、促进新疆的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市场繁荣做出贡献。
商会本着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为在新疆的广东籍企业和广东籍人士服务的宗旨,为会员提供沟通信息、互相交流、促进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平台;密切会员与政府的联系,争取更好的投资环境,做好投资信息服务,为企业的发展与提升创造条件;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会员企业合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树立良好的广东籍企业形象。
· 职能任务
本会的职能为宣传教育、经济开发、交流合作、组织协调、权益维护、信息咨询、沟通联系、行业自律、业务培训等,具体任务是:
·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到守法经营,以诚待人,优质服务,树立和发扬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为会员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合理要求及意见,起到联系党和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
·收集、整理、传递有关经济信息,加快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会员提供信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促使会员提高经营水平和综合效益。
·组织协调会员开展与区内外有关组织和团体的业务联系活动,建立与区内外贸易、经济、技术、企业管理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促进会员企业的发展。
·组织会员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参与和开展有益于提高广东企业在新疆的社会地位的各种活动,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积极吸引和引导海内外更多的广东籍企业来新疆 投资发展。
·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
· 商会会员
凡在新疆从事经营活动的广东企业和广东籍人士在新疆注册的企业,自愿加入新疆广东商会,承认商会《章程》,按规定交纳会费和参加商会活动,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即可成为本会会员。